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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又塞给我们小区三栋楼?
2008-04-10 07:31:00 作者: 来源:
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约定,小区一共7栋楼,现在小区却只能和小区外的三栋楼联合成立一个业委会
  4月8日、9日,本报对泉景四季花园的物业纠纷进行了追踪报道。采访过程中,很多业主都表示,他们并不愿与物业公司对抗,因为他们还没成立业委会,没法通过正当的渠道和物业沟通。而要成立业委会,就必须和开发商在小区南侧新建的三栋楼联合,小区业主们不同意。那么小区南侧的三栋楼到底是不是泉景四季花园小区的一部分呢?
  一位业主拿出了8年前与开发商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合同的第一条,对于泉景四季花园是这样界定的:“该地块位于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93号,土地面积3.02公顷,土地使用年限七十年。甲方(指开发商,记者注)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房地产,定名为泉景———四季花园,由七栋带电梯的小高层组成。”
  从合同来看,泉景四季花园确实只有七栋楼。但在2003年,小区南侧的三栋小高层建成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了符合入住条件,开发商拆掉了小区南侧的围墙,借用小区的消防通道。业主们反映说,2003年,在没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小区南侧的三栋小高层直接使用了四季花园小区的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还把车库打通了。“我就不明白了,这些基础设施是我们这七栋楼业主的共同财产,不经我们同意,开发商凭什么使用?”一位业主愤怒地说。
  小区业主们曾就这个问题找过开发商,得到的答复是:“我们要共享资源。”由此造成的事实是,小区南侧的三栋楼和四季花园用的是同一套物业设备,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而业主们认为南侧的三栋楼是开发商的员工宿舍,住了很多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如果和他们一起成立业委会,小区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因此坚决反对。
  四季花园小区的业主们很纳闷:说好的七栋楼,咋又塞给我们三座楼呢?
  社区记者王帅军报道
编辑: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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