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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日报11月17日讯 (记者 沈玉杰 通讯员 王云华)为快速提高生活水平,丈夫竟然提出让年轻貌美的妻子去当“小姐”,后来又借机绑架“大款”。绑架做成了,两人的牢狱之灾也来了。
初某与段某夫妻俩自外地来济打工,日子过得一直比较紧。为快速提高生活水平,初某竟然提出让年轻貌美的段某去当“小姐”,并伺机绑架大款。夫妻俩一拍即合,段某随后就在济南市区多家夜总会、洗浴中心做起了“小姐”。
2007年 12月 21日,段某在接待嫖客熊某时,看到了熊某的名片上印着“某大公司董事长”,便断定熊某是大款,随后向熊某索要了联系方式。段某回家后向初某讲明了熊某的情况,初某很是兴奋:“不绑他绑谁,抓紧行动。”
2007年 12月 24日上午,段某给熊某打电话约他见面。当天下午7时许,双方如约来到济南市天桥区某大酒店吃饭。饭后,二人又来到一练歌房唱歌。当日22时许,二人打车来到段某的住处。进卧室后,段某让熊某到厕所去洗洗。熊某到厕所后,即被事先埋伏在此的初某用木棍打伤后绑架。
段某逼迫熊某说出妻子张某的电话,然后打电话给张某称其丈夫已被绑架,要100万元赎金,否则“撕票”。
至次日上午9时许,仍不见张某来交赎金,初、段二人感觉事情败露,便迅速逃离济南。
2008年3月 4日,公安机关将初某抓获,段某则至今在逃。
日前,天桥区法院已审结此案。被告人初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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