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航事件乘客起诉东航
2008-05-03 08:05:00 作者: 来源: |
| 要求赔偿每位乘客双倍票款,法院“五一”假期后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
昆明消息东航21趟航班集体返航事件掀起轩然大波。遭遇返航的两名乘客4月30日向昆明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东航在国家级媒体上向受害乘客进行正式的、充满诚意的赔礼道歉,并赔偿二人双倍的购票款、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18652元,此外,他们还要求东航赔偿每位当事乘客双倍的购票款1320元。这是云南省首例因“返航门”事件起诉东航云南分公司的案件。 3月31日,昆明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春明跟一家公司的董事长陈卫国,乘坐东航公司云南分公司18时40分由昆明飞往版纳的MU5716航班。当飞机已经飞临版纳机场上空准备降落时,突然飞机颠簸了几下后掉头飞回了昆明。黄春明和陈卫国原计划第二天在版纳参加一个商业谈判,也不得不推迟一天。 4月23日,黄春明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报案:称飞行员人为返航来发泄对公司的不满,不顾全机100多名乘客的生命安全,实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对返航行为,他们认为:MU5716航班的返航行为完全是其机组人员为了解决劳资纠纷而有计划、有预谋进行的,东航应为此承担过错责任;在飞临景洪上空时,MU5716航班机组人员故意制造了数次飞机的剧烈颠簸,使二人在不明真相情况下产生了巨大恐惧,造成了长达30多分钟精神上的痛苦和折磨;东航机组人员编造虚假的天气原因使飞机返航,这种行为已限制和侵犯了二人的人身自由权。 4月30日下午,黄春明、陈卫国两人接到了机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回复称:“我局经审查认为该飞行员的行为不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收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两人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据称,法院将于“五一”假期后决定是否受理这起案件。 (据《云南信息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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