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业四房”税源普查成效显著
2007-11-14 08:59:00 作者: 来源: |
本报讯 (通讯员 王亚东 吴开桥)今年以来,平邑县地税局按照省、市局关于开展“两业四房”税源普查的重要部署,以项目普查为主线,上关下联,左伸右延,着力对建筑业、房地产业所有涉及建房、售房、租房和装修房的纳税人进行精细普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到9月底,“两业四房”共普查项目439个,涉及纳税人139户,清缴各项税收700余万元。其中在建房环节,共普查建筑项目199个,涉及建筑业纳税人23户,清理入库各项税收323万元;在售房环节,共普查房地产开发项目63个,涉及纳税人7户,清理入库税收256万元;在租房环节,共普查房屋出租纳税人99户,清理入库各项税收66万元;在装修房环节,共普查项目78个,涉及房屋装修纳税人10户,清理入库各项税收62万元。 一、加强领导,全面夯实“两业四房”税源普查基础 5月9日,该局提请县政府召开了“两业四房”税源普查动员会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制定普查工作制度、落实普查责任,全面夯实税源普查基础,迅速掀起普查热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国土资源、工商、房管等17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方案,明确了普查任务,坚持每周召开普查调度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系统内部以片区为普查单位,实行“谁管理、谁普查、谁负责”的原则,从而将普查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在经费、车辆、人员等方面向普查工作倾斜,为普查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调动了普查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强化业务辅导。该局对建筑业、房地产业涉及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有关税收政策集中对系统内4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辅导,使普查人员准确把握有关涉税政策,掌握普查方法,增强普查技能。 三是落实普查责任。为确保普查质量,制定了考核奖惩规定,对普查工作认真负责、普查效果好的普查组给予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徇私舞弊、不查或漏查的普查组,一经查出,每户给予普查人员50-100元的经济惩戒,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动“两业四房”税源普查深入开展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两业四房”呈现出了多样化趋势,其中房地产业出现了建筑包工头借用资质、合伙挂靠、个人挂靠等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新情况;部分建筑承包商大多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也不进行账务核算,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收入核算不真实,采取各种手段隐匿应税收入逃避纳税,这给普查工作增加了难度。该局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将个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借用资质进行开发、行政事业单位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行为以及小包工、小建筑等列为这次普查的重点,一方面以建设部门审批的施工企业、开发企业为普查对象,另一方面积极向纳税人做好普查解释工作,讲明政策,争取配合。如该局在普查建材市场开发项目中,始终抓住被借用资质的传山建筑公司不放松,促其向借用人索取建筑开发销售明细信息,普查出税款110万元。 三、创新方法,实现“两业四房”税收规范化管理 该局采取以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交易等项目为链条,上关下联、左伸右延,逐户逐项目展开拉网式排查,对所涉及纳税人的税款申报及交纳情况进行核实对比,从而推进“两业四房”税源普查深入开展,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一是严格“九证”核对。对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地产经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明细表进行严格核对,通过“九证”核对,查找是否有应登记未登记的业户,应核定未核定的税种,核定税种是否征收到位等。 二是注重比对分析。对普查取得的数据,采取案头分析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对建设和施工双方数据进行汇集比对,发现差异的,及时进行查实,仅平邑征收分局就对89个项目分类建档,普查税款216万。 三是分类建档、跟踪管理。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对纳税人建设项目的名称、合同金额、开竣工时间、工程进度、工程款拨付进度及房产销售等情况进行分类建档,跟踪管理。 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该局与建设、计划发展、房产、国土等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各单位定期向地税部门传递房地产、建筑项目基本信息,形成了管理的长效机制,“两业四房”税收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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