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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 姜慧芳
生活日报3月27日讯 去年9月份,济南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公积金大厅随即出现“爆棚”场面,为方便市民,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出台了针对“两类人群”的延期政策;如今,因延期政策即将到期,不少市民争搭“末班车”,公积金大厅再次出现了排队场面。
延期政策本月底到期
去年9月份,济南出台公积金提取新政,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政,公积金提取有两个较大变化:一是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购房者,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二是没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购房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有了三年的期限。
新政发布后,受到影响的市民争相提取公积金,导致住房公积金大厅人满为患。
为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两类原因提取延长半年”的延期政策。
延期政策规定,两类人群在2014年3月31日前,仍可按照原政策提取公积金:一是凡因购买自有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的,可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凭有效凭证办理提取手续;二是有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可凭上述材料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提取。
公积金大厅人气再增
延期政策出台后,公积金提取明显“降温”,并逐渐接近日常办理量。然而,随着延期政策截止日期的临近,由于想着搭政策的“末班车”,办理提取业务的市民近日明显增多。
26日上午,市民林女士匆匆赶到济南住房公积金大厅,准备提取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
“我大约10点到的,取号已经到了488号,前面还有100多号没办理。”林女士说,自己去年底用公积金贷款买了套二手房,3月31日前,按照老政策,还能把几万元公积金取出来,过了这个月就不能一次性取余额了,“所以想搭个政策末班车,赶紧取出来。”
下午已发出1100多号
27日14点50分,记者在济南住房公积金大厅看到里面又排起了长队,大厅里增加的许多塑料小板凳也坐满了人,还有一些人在站着等;快15点的时候,一位市民取了一个号,已经是1100多号,前面还有168人在等待。
取号的市民办理提取业务的居多,也有办理“自动还款”等业务的,还有市民取号后当天并未办理业务。
市民李女士是第一次来提取公积金,她说,“之前也没想着用公积金还贷款,前几天同事跟我聊起来我才知道的,今天赶紧过来办一办。”
记者看到,大厅工作人员一直在忙着审材料和回答问题,忙得水都没时间喝,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天人确实很多;到下午4点半,进来的人慢慢变少,但大厅里还有50多人在等待。
提醒 新政实施后仍可 提取公积金还贷
□记者 崔荣杰
实习生 姜慧芳
根据去年9月份出台的新政,公积金提取有两个较大变化。随着“延期政策”的到期,从下月起,所有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都将按照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策执行。
“一是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购房者,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二是没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购房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有了三年的期限。”对这两个较大变化,不少市民至今没有完全理解。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新政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市民无法提取公积金,实际上,符合条件的市民仍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新政不是不让提取公积金,市民仍可正常提取公积金还贷。
按照新政,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市民,在还贷满一年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此前还款额;用商业贷款购房的市民,同样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
据介绍,除了正常提取还贷,市民还可以通过提前还款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