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加关注收听设为首页收藏
当前位置:每日精选

孩子不满12周岁禁坐副驾位置

2014-07-16 14:09:00作者:来源:

此次条例修订并未明确配套的具体处罚措施

 □记者 吴永功

  2013年,涉及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达万余起。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针对儿童乘车安全作出规定,不满12岁的孩子不得坐在副驾驶位置。
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
  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在副驾驶位;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椅。”
  山东高速交警表示,将此项规定写入条例,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安全气囊弹出后对于副驾驶位的儿童造成致命伤害。比较大的撞击力会激发气囊,如果这时儿童在前排就会受到安全气囊的“袭击”。气囊从弹出到展开只需要1/20秒,相当于以300km/h左右的速度弹出,由此所产生的撞击力约有180公斤。这种瞬间的大力爆炸比撞击到硬物的杀伤力更大。
  二是未成年系安全带也不安全。对于儿童来说,像成人那样直接坐在座位上系安全带是非常不可取的,一旦紧急停车,安全带经过的是儿童的颈部,可能危及生命。
儿童坐副驾屡致伤害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截至2014年4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超过2.8亿人,儿童作为日常交通的参与者,他们的交通安全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每年,我国交通死亡人数中,有5%是儿童,这样的死亡率是欧洲的2.5倍。根据各地媒体的报道,副驾驶位置上的孩子往往受到意想不到的伤害。
  2013年12月31日上午7时13分,杭州市南山路西湖博物馆附近,一辆奇瑞越野车与公交车相撞,副驾驶座上11岁女孩小汤被死死卡住,后被消防官兵救出,但医治无效不幸身亡。开车的是女孩父亲,他们正在赶往学校的路上。
  而在2009年6月26日,台金高速台州方向白水洋出口处发生一起事故,车主陈先生因车辆打滑撞上护栏,他10岁的儿子因未系安全带坐在副驾驶座上,致使头部严重撞伤……
  为此,一些地方通过立法保障儿童乘车安全。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不满12岁不得坐在副驾驶位置”。2013年12月,上海市也对此要求予以立法明确。
  记者注意到,此次我省修法专门针对孩子乘车安全的这两项新规定,暂时还没有配套的具体处罚措施。作为一种“倡导性”规定,广大家长朋友且不可因为不处罚而不当回事,给孩子埋下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田连锋

本文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