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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取新政是为更好体现互惠互利原则

2013-09-11 15:22: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此次出台的公积金提取新政,对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于此次新政,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是为规范公积金的提取,而有部分市民则表示,“我的钱为啥不让取?”1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新政出台背后的考虑。

  □记者 崔荣杰

  此次出台的公积金提取新政,对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于此次新政,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是为规范公积金的提取,而有部分市民则表示,“我的钱为啥不让取?”1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新政出台背后的考虑。
推迟一年取款体现公平
  “新的支取政策,使得不少购房者买房后延迟一年取公积金,也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公积金贷款中‘互惠互利’的原则。”该负责人说。
  根据新的支取政策,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在购房后不能再因购房一次性提取账户里的余额,只能在还款满一年后,才能提取公积金,且额度不能超过上一年还款总额。而根据现行政策,市民购房后,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和发票,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余额。
  对于前后变化的原因,该负责人说,公积金是一种“低存”、“低息”的优惠性购房贷款资金,相互之间都是用“他人”的钱完成购房贷款。
  他举例说,一位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里只有5万元的额度,但根据现行的贷款政策,他最高可以贷50万公积金进行购房。
  “这位职工夫妻两人的公积金只有5万,其余的45万都是用的其他人的公积金,这就体现了公积金一种‘互惠互利’的原则,大家在自己的额度不高的情况下,都可以相互用他人缴纳的公积金进行贷款购房。”该负责人说,如果这位职工买完房后,立即把自己的公积金余额取出来,就不符合上述原则,且对其他人来说是一种“不公平”。
  “现在只是推迟一年取款,以便有更多的钱让更多的人贷款购房,这样大家的钱都能相互利用起来。”该负责人说,目前济南的公积金贷款量很大,如果再不考虑对提取作出相应的规范,对许多人来说就不公平。
  该负责人介绍说,济南原来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十分宽松,济南此次对提取政策的调整,也是参照了国内其他一些地方的做法。
做出三年限制是考虑将来
  那么,对于一些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为什么政策要做出提取要在三年内的规定呢?对此,该负责人解释说,做出三年的规定,也是考虑到这部分购房者未来的购房考虑,因为如果公积金余额提取不做限制,许多人未来可能就没有足够的余额用来贷款购房。
  该负责人介绍,原来公积金没有自己的系统,一直是使用银行的系统,这次借助新的系统上线,对济南的公积金缴存和支取进一步规范,而不是“不让大家用自己的钱”。“有了新的系统,简化了很多步骤,更加方便市民用公积金贷款和支取公积金。”该负责人说,将来还可以借助新的系统实现网上申请和审批,进一步方便市民,同时可以更加有力地防止骗贷骗支等情况的发生。
  采访中,有市民提出,此次“收紧”公积金的支取,是不是公积金没钱了。对此该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不存在,当前公积金不仅有正常的归集,而且每个月都有正常的还款,不存在“没钱了”的情况。
  “新的支取政策出台后,不少人认为公积金是不让取了,这其实是对政策的不理解,新政实施后,市民仍可正常支取公积金。”该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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