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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出台新的大病保险制度

2014-02-11 08:13:00作者:来源:

□记者 王红妮

生活日报2月10日讯 近日,国务院医改办下发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省要全面启动或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开始,我省已经开始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今年,随着城乡居民医保的全面并轨,新的大病保险制度也在紧张的制定当中,未来大病保险将惠及更多的城乡居民。

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运行一年多

大病保险是什么?不少人心中可能有这样的疑问。记者了解到,实际上,从去年开始,我省已经将新农合参保人纳入大病保险。

2013年1月1日,山东省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从已经筹集的新农合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为参合农民购买一份商业医疗保险。参合农民患规定的大病病种,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经新农合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补偿,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

20种重大疾病被纳入补偿范围

随着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实施,有20种重大疾病被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具体病种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按照相关政策,20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不低于50%,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偿。

据悉,2014年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有望继续扩容,在巩固原有20个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

去年前9个月大病补偿超4亿元

据了解,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以省为统筹单位,即以省为单位统筹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机构大病医疗保险服务。据测算,2013年,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人均15元,按6500万参合人口计算,可筹集大病基金9 . 75亿元。

据统计,截至去年9月底,我省大病保险累计补偿大病患者30 . 14万人次,合计花费医疗费用31 . 37亿元,新农合及大病保险实际补偿20 . 95亿元,其中大病保险补偿4.06亿元。

未来或根据医疗额度进行补偿

今年,我省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目前针对合并之后的新的大病保险制度正在制定当中,有望在近期出台。

1月27日,我省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省城居保与新农合的整合将在8月底前实现,并于9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整合后的大病保险将根据医疗费用额度进行补偿。根据实施方案,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并剔除按规定不予支付的部分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当中,本报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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