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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导游收入锐减三分之一,导服费能否弥补损失他们心里没底
导游们在商议集合的时间。 见习记者 张鹏 摄
□见习记者 张鹏
没了购物回扣返利,禁止主动索要小费,这个黄金周,因为《旅游法》的实施,让众多能说会道的导游们顿时没了精神,变得无精打采。而《旅游法》中规定的导游服务费因为没有细则,很多旅行社还在等待。记者跟团走访发现,很多导游表示自己今年“十一”期间的收入肯定会减少很多,且对于以后的情况感到非常担忧。
没了推销乘客很清净
“今天这个导游咋‘蔫’了?以前跟团出来玩的时候导游都会在车上一个劲地做广告,今天这个导游是新来的吧?”来自济南的王女士在车上这样感慨道,身旁的人告诉她,原来是《旅游法》出来后打击拉客购物、欺客宰客这些旅游乱象,“现在的导游都不能再推销卖东西了,变得清净多了。”
2日上午,记者在青州随机采访了几位带团的导游,省内某大型旅行社导游赵女士坦言,自己以前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导游服务费、回扣等几项,现在回扣返点这部分因《旅游法》对零负团费和旅游购物的整治而被砍掉。
记者在旅游车上也看到,导游在通知完游客们集合时间、地点等事情后,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推销下一站可以去购物或体验的店面,难怪很多游客会觉得清净。
导游收入锐减三分之一
2日下午,正带团游览青州的导游小孙告诉记者,今年十一这活真是不好干,很多导游都不愿出门带团,甚至都有导游已经做好了转行的准备。“我们公司对导游服务费还没有明确说明,这样青黄不接的时候总让人觉得不踏实。”
来自青岛的导游张先生也对记者表示,今年的十一假期自己的收入至少减了三分之一,因为以往那些景点返利和商铺的回扣等外快都被砍掉,原本用来弥补这一块损失的导游服务费上涨也迟迟没有出来。
来自济南的导游小齐告诉记者,以往的导游服务费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一般是将景点的返利和商家的回扣作为变相的导服费,他也承认以往这部分回扣要占自己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尽管他也明白这是造成旅游业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
游客认为应给导游补偿
在《旅游法》施行以后,导游服务费用被正式列入合同中。2日下午,记者在青州井塘古村景区随机采访了几位游客,大部分旅客都表示赞成施行合理的导服费制度,同时也希望旅行社能够将旅费中收取的这部分费用真正补偿给导游。
来自济南的退休工人张先生说,“导游们每天要帮忙联系协调那么多的事,人家这工作也不容易,这次短途二日游是孩子给我报的名,导游小杜这一路上也很照顾我们老年人,在旅行费里拿出一小部分给人家做辛苦费也是说得过去的。”
“只有这部分钱真正用作对导游的一项收入补贴,才能留住那些优秀的导游人才,游客利益才不会受影响。”一位游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