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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楼伤人 产权方承诺修缮老楼

2014-06-11 15:13: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6月10日讯 10日,本报刊发“危楼伤人”系列报道,引发人们对“老楼安全”的高度关注。随着多个部门的介入,百年德式老楼的两个产权方终于聚在一起直面这场事故,不过,双方愿意出资修缮老楼,在支付伤者医疗费用问题上却未能与伤者家属达成一致。

事故已然发生,无论怨谁,都无法改变老楼楼梯坍塌的事实。10日上午9点半左右,经西市场街道办和纬十路社区居委会有关负责人多次协调,老楼产权方之一“济南重型机器厂”的工作人员终于露面。

“地点定在了纬十路社区居委会办公楼二楼,两个产权方主要针对三个问题进行协商。”西市场街道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问题之一是如何修缮老楼,问题之二是如何安置楼上的居民,问题之三是如何救助伤者。

产权方之一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物业部门一崔姓负责人称,他们将根据房管部门的危房鉴定报告商定修缮方案,“如果有修复价值,将向文化部门申请后共同出资修复。”

该负责人还说,老楼修缮后,居民可以搬回来继续居住,如果老楼无法居住,两产权方将安排解决各自退休职工的住宿问题。

几天来,几位邻居一直暂住他处,住在阚金山楼上的李大妈说,她在附近租住了一家旅馆,每晚60元。李大妈盼望老楼尽快修复,可老楼似乎再也不能住了,危房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在事故现场检测时不止一次劝告居民:“别上这个楼了,太危险了”。

两产权方协商的第三个问题,是如何救助阚金山。济南试金集团物业部门崔姓负责人介绍说,阚金山是该公司退休职工,他们理应承担部分医疗费用;“济南重型机器厂”工作人员也承认楼梯的产权归他们所有,答应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两家商量的结果是只愿意承担一部分,另一部分由我们自己承担。”阚金山的儿媳妇李伟语气里显得颇为不满,认为老人受伤非常无辜,全部医疗费用应由两个产权方共同承担。

不过,李伟的要求并没有得到满足。“还在进一步协商中。”纬十路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介绍,两产权方答应,将于11日上午10点左右电话通知伤者家属具体的赔偿金额。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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