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呼啸,气温走低,提前供暖呼声又起,可因为缺乏明确标准,省城的“看天供暖”目前还停留在政策层面上。无论是市民还是供热企业,对于能否提前供暖都心里没底,即使是作为主管部门的供热办乃至市政公用事业局,能做的只是“等通知”。(相关报道见今日06版)
既然是“看天供暖”,何时启动就应该由“天”说了算而不是由人说了算。所谓的“天”,就是天气,是温度,是明确的可以量化的标准。什么时间进入看天供暖“敏感期”,敏感期内气温达到什么标准应当供暖,提前或延长供暖的费用应该怎么计算,都应该有明确的细则。
出台细则的好处,不仅在于可以让市民和供暖企业“心中有数”,还在于可以消除质疑和不理性的声音。
众所周知,每当临近供暖期时气温明显下降,就会有人提出提前供暖的问题,还会有人质疑供暖企业和相关部门“不顾市民冷暖”。可提前供暖并不是轻轻松松说一句话就能办到的,这样的要求也不一定是合理的。供暖之后气温回升导致浪费怎么办?提前供暖的成本该不该让市民分担?这些都是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说到底,提前供暖的问题还是钱的问题。一些市民认为,既然交了取暖费,“看天供暖”就是理所应当的,不能让人挨冻;相关部门则必须考虑成本、可操作性等诸多现实问题。
这种矛盾,还体现在一些市民的用暖习惯中。比如,有些地方供暖效果较好,呆在家中穿单衣都出汗了,有人依然宁可开窗通风也不舍得把暖气阀门关小一点。
不得不说,这样的习惯背后有“宁可遭罪也不吃亏”的心态作祟,其后果是居民个人没赚到便宜,城市供暖的大账却在亏。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提前供暖之后气温又回升了,谁能保证所有市民都能以最节约的方式用暖?而且,供暖锅炉一旦点起来,再熄火成本也不低。
因此,“看天供暖”不仅需要明确的标准和细则,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来支撑。
必须承认,目前“按面积收费”为主的取暖费收取方式,是“看天供暖”等一系列问题难以解决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全面实行热计量收费,市民用暖习惯将因之改变,在此基础上,根据明确可行的细则看天供暖,也就不是什么难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