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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石镇政府出面 为培训机构揽活

2013-11-20 08:06: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记者 郑希平

日前,济南历城区彩石镇的一些网吧、旅馆收到了当地镇政府下发的通知,要求经营者于21日携带身份证和500元的培训费到镇政府会议室参加安全培训。记者了解到,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省规定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不过,这笔500元的培训费用让当事经营业户觉得偏高。部分旅店、网吧店主质疑:这算不算乱收费?镇政府出面给培训机构拉活儿,这算怎么回事?

4天培训要求交500元

店主质疑乱收费

历城区彩石镇东彩石村村民陈女士,利用自家房舍开了一家小旅馆,已经营了五六年时间。“主要是利用周末时间出租给附近的学生,平时生意也很清淡,收入也不是很高。”陈女士说。

11月18日上午,陈女士收到了镇里下发的一个通知。通知上说: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工作稳定,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21日上午9点在彩石镇政府礼堂,对彩石镇辖区内的旅馆、网吧、学校等单位进行报名、培训,望单位负责人准时参加。

“开了五六年小旅馆,每年都参加镇里组织的安全学习。”陈女士说,类似的安全会议上除了会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之外,公安、消防等人员也会对他们进行培训,教灭火器如何使用以及如何逃生等。

“以前从来没有收取过相关的费用,这次镇政府下发通知说收500元,我们看不懂了。”她说。

不只是开旅店的陈女士,彩石镇其他的网吧、酒店等场所的相关经营者,也收到了镇政府的这一通知。“怎么收费500元?这是不是乱收费?”店主们纷纷提出质疑。

安监局称没下过通知

没有指定培训学校

在陈女士提供的这份通知上,记者看到上面盖着的是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政府的公章。

记者随后联系了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政府的相关人员,对方表示,这则通知是他们下达的,但转达的是历城区安监局的安全培训通知。“这个安全培训都是由历城区安监局来具体负责的。”这位工作人员说。

19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历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彩石镇政府下达的这个安全培训通知,他们并不是很了解。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也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安全培训是由培训学校组织的、负责的,费用也由学校收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则由济南市安监局负责。”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全市有十几家单位,历城区仅济南市历城区玉鲁安全教育培训学校这一家。”该负责人解释说,可能是因为就近方便,历城区的相关部门选择了该培训学校,“我们没有指定安全培训学校,也没有下通知要求所有的店主等进行安全培训,不存在强制性培训的问题,被培训人都可以自由选择安全培训学校。”

培训学校找过镇政府

希望联系组织一下

彩石镇政府下发的安全培训通知,历城区安监局说不了解具体情况,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19日傍晚6点30分左右,记者联系到济南市历城区玉鲁安全教育培训学校的负责人孙先生。

据孙先生介绍,他们学校事前曾经找到过彩石镇政府,并告知镇政府,如果辖区内企业或者店主需要进行安全培训,可以联系组织一下,由他们学校来统一进行培训。

孙先生表示,不同的行业收取的费用不一样,旅馆行业安全培训费属于最低的。“这500元的收费标准是到物价部门备了案的,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记者查询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2003]92号文件)发现,即使有著名教授和专家授课的高级培训班,行政事业性培训每天的课时费最高限为30元,经营服务性培训每天课时费最高限为45元。如果按照最高标准45元计算,培训4天的课时费为180元,剩下的320元难道是教材费和午餐费?

“就一本安全培训教材,吃几顿饭就收这么多钱,是不是太多了?而且一个大课堂那么多人。”彩石镇的一些店主提出质疑的同时,对镇政府的这则通知也表示不理解:一开始还以为是政府组织的收钱培训;为什么培训学校组织的学习,镇政府会出面下通知要求大家去参加?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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