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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若不上环孩子甭想落户

2014-01-03 08:06:00作者:来源:

□记者 李培乐

生活日报1月2日讯 前几天,本报报道了仲宫镇张家庄村村民办理生育证交500元押金,不“上环”不给退钱的事情。无独有偶,2日,章丘官庄镇一村民表示,生头胎去办理计生服务手册时,村里要了2000元。而且如果他妻子不“上环”,孩子户口也落不下。

投诉:“办证”得先交2000元

邱先生和妻子是章丘市官庄镇北王庄村村民。目前,夫妻二人在济南市区经营一家饭馆,儿子已经5个多月大了。

邱先生介绍,儿子出生前,他给孩子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当时需要村里给开证明,“村里一开始要5000元钱,后来降到了2000元,他们凭啥收这个钱?”邱先生说,现在他想让村里退还这2000元。“我们是头胎,都是正常办理手续,为何还要交钱?”

邱先生说,村里收取这个钱后,给开了一个收据。现在收据都放在章丘老家父母手里。

奇怪:儿落户,妻要先“上环”

眼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了,邱先生和妻子想把孩子的户口落在老家。据邱先生说,他虽然在济南买了房子,但由于是小产权房,没法落户口,所以只能落到老家。

“村书记说自己正住院,没法办理,一直往后推,还说要想给孩子落户,必须让我媳妇回去‘上环’。”对于村里的这个政策,邱先生表示不能理解,正常落户为何还与“上环”挂钩?

他说,现在计生政策都灵活了,妻子查体进计生站,只要开一个流动人口证明,就可以在济南这边查体,没必要一定回去。

回应:2000元是查体押金

就此,记者联系了北王庄村村支部的高书记。他说,确实有这回事,“村民有生育的权利,也应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育龄妇女查体、填表、录信息都需要村民来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掌握计划生育的相关信息,配合政府计划生育工作。”

高书记说,目前育龄妇女一年需要两次进站查体,可是有些在外边工作的人不回来进站,他们只好派人去找,“派人去找,就要产生费用,我们就可以从他们交的押金里扣除,除此之外,我们不会动这个钱。”

高书记表示,收取这笔钱,也是村里开会研究通过的。“邱先生夫妻本人根本就没有到村里来,就给我打过一次电话,也没有与我见过面,都是委托家里的老人在办理相关手续。”

市计生委:没有放环和交押金的规定

对于要求“上环”一事,高书记说不是村里单独要求的,也不是针对邱先生这对夫妻,“十几年来,都是要求育龄妇女‘上环’,我们这里50多岁和40多岁的都‘上环’,这个要求是针对所有的育龄妇女。主要是计划生育管理方便,对个人也有好处。”

高书记说,他们村要求正常生产的育龄妇女三个月内“上环”,剖腹产的五到六个月“上环”,“早晚都要放,正常生完孩子就应该尽快去,如果你想要二胎,到了年龄可以再批准,也不耽误。”听到记者说“上环”可以自愿,他表示,周边其他村不生孩子的育龄妇女也放环。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官庄镇计生办。计生办工作人员称,关于收取押金和要求“上环”,镇里没有相关的统一规定,“计划生育由村民自治”。

同样,济南市计生委发展规划处的华先生也表示,“上环”从省里到市里都没有相关的要求。一胎婚生按照正常手续落户就可以,没有相关的限制规定。

他表示,会将相关情况上报处长,并与官庄镇联系核实处理此事。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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