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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女孩引两方殴斗 “打抱不平”的小伙被捅丧命

2013-11-08 16:06: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记者 王倩

生活日报11月7日讯 凌晨吃完饭,赵刚发现两个年轻小伙扶着自己认识的小梅回家,而此时小梅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本能地认为这两个男人要对小梅图谋不轨,赵刚和一起吃饭的朋友刘某上前质问。冲动之下,双方发生撕扯,赵刚首先动手打了两个年轻小伙,混乱之中,他被1989年出生的小松用刀捅死。日前这起故意伤害案经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于6月27日作出判决,判处小松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小松,1989年生人;小伟,1986年生人,俩人都是四川省巴中市人,来济南打工。2012年7月1日晚,小松、小伟和一名叫小梅的女孩在烧烤店吃饭,当晚11点多赵刚带着女朋友刘某也来到此处喝酒吃饭。因为同小梅认识,赵刚、刘某跟她打了招呼后,两桌人继续各吃各的。

次日凌晨散场,小松和小伟扶着已经醉酒的小梅,沿着经十东路向西走,此时赵刚和两名同伴认为两个小青年欲对小梅图谋不轨,便追上前去质问,两拨人就此发生撕扯。第一次对抗结束后,双方相继离开。可随后赵刚还是觉得不放心,又折回原路寻找小梅的下落。而此时,小伟已经回到住处拿了甩棍返回现场,见仨人也返回,随即又打到一起。

悲剧发生在再次起了冲突的两拨小青年身上,厮打中小松从裤子口袋中掏出随身带的刀子,朝赵刚上身捅了过去,导致对方心脏破裂后大失血死亡。群众报警后,公安人员将小松当场抓获,小伟逃离现场。当日4时许小伟在同事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二名被告人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日前历城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这起事故由赵刚先用皮带抽打对方,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但小松随后拿刀子捅对方的行为并非正当防卫,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为宜。6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小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名被告人赔偿赵刚父母丧葬费等15233元。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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