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加关注收听设为首页收藏
当前位置:每日精选

带团出游没了外快 导游改行卖羊肉卷

2013-10-21 09:52: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新《旅游法》实施后导游收入锐减,游客也抱怨买不到东西

对话背景:

10月1日,随着《旅游法》正式实施,中国旅游产业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旅游团费回归理性,团费价格“上涨”。在已经过去的十一黄金周里,不少游客放弃了跟团出游,选择自由出行,旅行社接团业务受到极大冲击,导游收入锐减,从业者大呼“伤不起”。

一部《旅游法》改变的不仅仅是游戏规则,改变更深的是国人的旅游消费观念。已经习惯低价团的游客能适应新法带来的改变吗?已经饱受指责的旅行社面对如此“苛刻”的新法该何去何从呢?生活日报品牌专栏“社区对话”第203 期,特邀省城知名旅行社的负责人、学术界的资深专家学者、山东省消协的领导以及游客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共同讨论对于《旅游法》的认识。

对话时间:2013年10月15日上午9 :30-11 :30

对话地点:历下区解放路街道解放桥社区居委会会议室

专题策划:生活日报城市新闻部

主持人:记者 鲁强 赵冉专题采写:记者 赵冉 鲁强

专题摄影:记者 王鸿光

对话嘉宾

王晨光 山东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

王庆敏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

张晓国 济南国信旅行社总经理

支 梅 嘉华国旅副总经理

孙启瑞 宝中旅游连锁发展部总监

高月芳 游客代表

陈秀芬 游客代表

张珍 游客代表

对话焦点1两大变化 团费上涨客源少了

“从《旅游法》实施的这十几天看来,零负团费的现象可以说得到了有效根除。”王晨光表示。

张晓国谈到,《旅游法》实施之后,旅游市场发生的变化大家都是感同身受的。最大的变化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出游价格的变化。“以前有很多低价团,并且价格很乱,摸不着头脑,同样一条线路比如港澳从几百到几千都有,但十一之后价格就比较单一了,最低也得四千多,一般都在五千左右。”张晓国说,很多市民认为是价格涨了,其实应该是低价团消失了,剩下的是之前不占市场主流的品质团、纯玩团。

第二个大变化是自助游的增多,不少游客看到团费上涨就选择了自助游,旅行社的客源受到了影响,这是一个暂时的现象。随着游客冷静的反思,跟团旅游还是有好处的,像是今年十一很多自驾游的游客都被堵在路上,七天假期四天都在高速上。大家都不跟团那就会占用大量的交通资源、城市空间,造成城市污染,包括个人时间的浪费。另外自己出去也不少花钱,还可能被坑被宰。

另一方面,旅行社的服务确实是更加规范了。“前段时间,在旅游法实施之前,山东省消协针对旅游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次消费体验活动,从消费体验的情况来看,相比景点、酒店等环节,旅行社是做得最好的。”王庆敏说。“《旅游法》出台确实会给旅行社一定的震慑性。”孙启瑞表示。

对话焦点2 :游客自愿 能不能安排购物

购物问题是旅游法自颁布以来大家广为关注的焦点,是否能购物、采取何种方式购物让不少旅行社头痛不已。

“如果全体游客都同意,购物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实施起来有点难,新法颁布后大家还不敢这么做。”十一黄金周,支梅去了趟南非,感觉大家对旅游法非常敏感,甚至是谈法色变。比如游客想买点东西,但是导游坚决不带游客去,游客语言不通,想让导游翻译一下,导游也不答应,游客感觉很不尽兴,为此很有意见。

王庆敏表示,购物也要区别对待,旅行社把游客带到荒郊野外的一个购物店和把游客带到一个大市场自由购物还是不一样的。

“购物被误读了,这其中三个限制条件,第一不能用诱导胁迫欺骗的方式。第二导游带着游客去的地方不能是只针对旅游团队的,如果只针对旅游团队,那就是骗人的。第三从游客的购物当中,导游和旅行社没有非法获利。如果这三条都满足了,那就是正常的购物行为。现在什么都不让买了,这些都是一些非正常的解读。”张晓国表示。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能指定购物店,但没说不能购物。如果游客临时起意并全体同意,签订专项合同,购物还是没问题的。”王晨光也同意说,购物不应当被完全禁止。

对话焦点3 :没有“外快” 导游该如何生存

导游是旅行社的核心竞争力,但是随着游戏规则的改变,导游收入锐减,已经有不少导游萌生了转行的想法。新法之下,导游该何去何从呢?

“我也认识一个导游,他现在在卖羊肉卷。”在交流中,孙启瑞谈到这样一件让他哭笑不得的事。

“导游这个职业存在一种深层次的矛盾,原来在上世纪80年代时导游接待的是国家大使之类的人物,是公务员,后来成了事业单位,上世纪90年代旅行社就不养导游了。市场不健全加上游客挑剔,这就导致旅行社成了一个微利行业,旅行社只好把导游给转出去。这就逼着导游去研究如何通过加点、购物、小费谋生。所以,现在首要解决的问题是让导游有基本稳定的工资和收入。”王晨光表示。

对此张晓国并不完全同意,“解决导游固定工资是不可能的,中国导游的服务是无底线的,没白没黑,没有节假日,还要跋山涉水,要付多少工资呢?之前,我们导游带团补助一天几十块钱,现在至少要300 元一天。按照300 元来算,济南泰安曲阜三日游导游就要拿走900 元。比如济南泰安曲阜三日游30人的团,旅行社的利润不过才五六百元。这样团费价格必然要涨上去,但是市场能接受吗?”

“我们现在担心大批的导游特别是高水平的导游流失,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呢?人才流失不是三五年就能恢复的。为什么会流失呢?因为现在的收入和之前反差太大了。”张晓国表示。

对话焦点4 :禁要小费 导游不热情咋办

张晓国认为,小费问题可能是《旅游法》最大的一个争议。“《旅游法》严格规定禁止导游收小费,而在国外,小费是带有奖励性的。团费固定的情况下,如果导游服务得好,游客可以给导游奖励,这样就能激发导游的热情,现在把这个口给堵死了,导游就算讲一千句、服务得再好,也不可能有这方面的奖励,他们自然也没有了热情。”张晓国表示。

“中国人一向不愿意给小费,但其实这个是一个文明的习惯。”王庆敏说。

“可能由于利益角度不一样才产生认识上的偏差。《旅游法》中并没有规定不允许收小费,只是说不得索要小费,也就是说《旅游法》不反对游客主动给导游小费。这些从导游条例修订到旅游法一直是使用这种措辞,但社会上很多人没有完全理解,导致产生了一些纷争。”王晨光表示。

对话焦点5 :新法时代 导游游客如何双赢

游客代表陈秀芬认为,导游和游客就是两个对立面, “游客就想省钱、玩得高兴,而导游就千方百计想让游客掏钱购物,所以天生就是对立的。”

孙启瑞说,其实许多导游和游客有冲突,并不是因为两者是对立的,而是因为导游也有他自己的工作守则以及责任。 “比如,游客来济南游玩,想到‘江北第一茶市’的济南茶叶批发市场购物,但是在游客的旅游路线中并没有这一地点,导游肯定不会同意的,因为导游要是同意开车前往的话,超出的里程数、油费该由何人承担就是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责任问题,如果偏离了旅游路线,万一出现了安全问题怎么办?”孙启瑞认为导游和游客都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宽容。

张晓国认为,旅游是一个非常高端的产品、是一种精神享受,但是国内出现了旅游业过度商业化的现象,让消费者产生了一种出去旅游就是被带去购物的感觉,才会出现这种游客和导游对立的错觉。

责任编辑:田连锋

本文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