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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延长1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具体原因未提及
□记者 万兵兵
生活日报1月2日讯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菏泽至东明等15段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延长。其中,济南东绕城高速等9段高速公路均延长收费期限1年。值得注意的是,在省政府发布的这个批复中,并未提及延长收费的具体原因。
根据批复,省政府同意泰莱高速莱城区与莱新高速连接线等6段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菏泽至东明等7段高速公路、济南至聊城等2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暂时延长收费期限1年,待国家整体调整政策明确后按国家政策执行。
记者了解到,济南绕城高速东线在2009年延长收费期限后,于2014年11月10日收费期满,这次又延长收费期限1年,收费期限延长至2015年11月9日。同时,济聊高速济南至聊城段原定于2014年3月20日收费期满,这次暂时延长收费期限1年,收费期限延长至2015年3月19日。
记者了解到,根据去年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高速公路收费为何即将到期却又延长,原因是什么,省政府公布的这个批复中并未具体说明。记者了解到,公布延长收费期限而不说明原因的情况之前也有先例。2011年8月份,山东省在延长部分境内省道、国道及高速公路收费年限时,在批复中也未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