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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大路与山大北路路口向南的位置,有一处拆了一半的违章建筑,砖墙已经摇摇欲坠,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据居民介绍,危墙已经存在了几个月,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请求尽快将另一半违章建筑拆除,但诉求一直没得到回应。(相关报道见今日A3版)
既然是拆除违章建筑,那么,一口气拆完就是了,为什么只拆一半呢?如果按照常识来思考的话,这事儿真让人有些想不通。拆违建又不是盖大楼,盖到一半发现资金不够,于是成了半拉子工程,拆违建只拆一半,应该不是缺钱的事儿。
拆了一半就不拆了,是否因为拆错了呢?既然已经定性为违章建筑了,那就应该去拆掉,这点毋庸置疑,所以说,也不会是拆错了。
既然不是资金紧张,也不是拆错了,那么为什么拆违会被叫停呢?真正的原因无疑要让群众感到奇葩:竟然是因为负责拆违的相关部门只是拆掉了他们区范围内的违建部分,他们认为,剩余的另一半违建属于另外一个区,应该由另一个区来拆。
而另一个区相关部门的思维方式也是同样奇葩:他们觉得,另一半违建的区域还是应该划到对方的区里,所以他们不会动手去拆那部分违建。
真相大白了:原来就是在这样互相推诿扯皮的行政思维下,摇摇欲坠的围墙存在了几个月时间,而且有可能会继续存在下去。真不敢想象,接下来如果发生围墙倒塌砸伤市民的事故时,这两个区的相关部门又会如何推脱责任?
还是那句话:民生无小事,只要牵涉到群众利益的事儿,政府部门就应该抢着去做,如果确实不是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那么应该协调相关部门一起去解决问题。毕竟,给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