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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引热议

2014-07-31 13:41: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7月30日讯 校车班车可行公交车道;影响通行和安全的“僵尸车”停放两天以上可拖走;非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十二分的,可通过协助维护交通秩序获“抵分奖励”……《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诸多“新规”引发市民和网友热议。

“僵尸车”堵路又堵心得尽快清理
  随着机动车爆炸式增长,城市里的“僵尸车”日益增多。这些车堵路又堵心,对管理部门来说也是个头疼问题。
  7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对面的复兴大街。此处道路狭窄,路两侧没划停车位,不过路西侧依然停放了许多车辆,不少车身覆盖一层灰尘,显然已停放了很长时间。其中一辆桑塔纳轿车车身几处油漆脱落,露出斑斑锈迹,右前灯下方一块漆已经脱落,四个轮胎全瘪了。
  “几个月前就停在这里,一直没挪窝。”附近修车摊的大爷告诉记者,车主住附近小区,道路这么窄,长期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路过的一位私家车车主王先生对这些占道的“僵尸车”也很有意见:“快点把车弄走,把位置留给真正需要停车的人。”
  王先生说,“僵尸车既影响市貌,又加剧了车位紧张,希望新规快点施行。”

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可“抵分”争议大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非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对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累计时间达到一定条件的,可予以抵分奖励。用守法来折抵违法是否合法合理?这条拟定新规引起争议较大。
  网友“呵呵”通过网络向济南市法制办明确表示“不同意”。他认为,依据目前的交通状况,驾驶员行为必须加强约束。“酒驾、闯红灯,当几天协管就能抵分,完全没有法律约束了。”
  这位网友还分析说,新规还容易造成“腐败问题”,导致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也有网友建议,关键是“落实好”,不要让新规有空子可钻。

网友建议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监管
  一位张姓市民建议,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监管。“不能光针对机动车处罚,应该针对全体交通参与者,包括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老年代步车占用机动车道,双管齐下,才能有效治理交通乱象。”
  针对公交车道可行驶校车、单位班车,网友“红烧丸子11”认为,单位班车不适合走公交车道,“校车跟公交就不少了,再加上单位班车太挤了”。而网友“刘大白了少年头”则建议,在非高峰期,私家车可走公交车道,“大晚上空着一条车道太浪费”。
  此外,针对损坏交通设施要赔偿这一条,有市民建议增加管理部门的责任,“有的交通设施建得很好,但缺乏日常管理,设施损坏了也得追究管理部门责任”。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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