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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能乱承诺但必须践诺

2014-07-11 14:17:00作者:来源:

 □苑广阔

  7月9日上午,江西宜春“夺刀少年”柳艳兵和易政勇分别收到南昌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而在聚光灯之外,还有一名来自江西萍乡的特殊考生肖玉玲,似乎被遗忘了。四年前她为救同学失去右腿,当地教育部门曾承诺确保其上重点大学;如今她高考结束,一切暂无下文。
  肖玉玲的故事,很容易让人想起最近引起全国公众较大关注的“夺刀少年”柳艳兵和易政勇,从目前双方所面临的结果上来看,对肖玉玲无疑是有失公平的。
  也许一切都是时间的缘故:“夺刀少年”的事迹刚刚发生,他们在见义勇为的时候,也正好在准备参加高考,而肖玉玲见义勇为救同学的事迹,却发生在四年前。
  新闻传播规律中本来就有“喜新厌旧”的惯例,这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但是站在政府与社会的角度来看,却不能因为中间隔了四年就厚此薄彼。更何况,在四年前肖玉玲成为救人英雄,得到“见义勇为”“春蕾女童”等荣誉的时候,当地政府还做出过确保其四年后升入省内重点大学的承诺,那么现在到了兑现承诺的时候了,政府岂能装聋作哑?
  而说到教育部门的这个承诺,也是引起极大争议的地方。其实对于见义勇为的女孩,有很多方式和途径来给予表彰和奖励,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而不一定非要许诺其上重点大学,尤其是对于当时还在读中学的肖玉玲来说,当地有关方面做出这样的承诺确实有点操之过急。因为四年后是什么情况,谁也无法预料,我们做个也许不太恰当的假设,如果在四年之后昔日的救人英雄成了一个成绩不好,或者是其他方面也有问题的“问题少女”呢?如果硬要保送她上重点大学,必然会引起各方面的质疑和争议。
  但不管怎么说,既然这个承诺已经做出了,那么现在政府就应该遵守当初的承诺,兑现当初的诺言,尽快安排肖玉玲进入大学就读。换言之,政府不能乱承诺,但对于已经做出的承诺,即便它有不妥当、不合理的地方,也应该努力践行,不能食言。而这个承诺本身的不妥当、不合理,也只能当做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被认真汲取。政府如果轻易食言,不但有损自身的公信力,而且也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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