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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九个月 要收八千块

2014-01-22 15:32: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近日,长清的刘先生反映,自己的车出了交通事故,放在停车场9个月,一开始被收取8000元停车费,这让他无法接受,后来讲到1000元。

生活日报1月21日讯 车辆出事故后,停放在停车场。9个月后去取车时,却被告知需要交8000元停车费,这下让长清的刘先生无法接受。经过协调,最终交了1000多元。而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肇事车辆看管费,小型车收费最高200元。济阳交警称,停车场是通过招标的社会停车场,济阳县物价局表示,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车辆被扣停放停车场

2013年4月13日,朋友开着刘先生的轿车,在济阳县出了事故。济阳交警扣下了他的轿车,并把车辆放到停车场。后来,法院也将轿车做了财产保全。

之后的时间,围绕这起事故,刘先生和车祸另一方开始打官司。可是一直到现在,官司也没有终结。一开始,他本想着等官司结束了再去提车,可是没想到官司一打大半年。而他的车,在停车场已经停放了9个月。

到今年1月中旬,看到官司一时结束不了,他将自己的事故车辆办理了解封之后,来到停车场取车,他说,“那个停车场是交警负责监督的,我也没有看到停车场的名字。”

停车9个月要收8千元

停了9个月,刘先生知道肯定需要向停车场交一定的停车费。可是,当他听到收费的金额后还是蒙了,“居然要8000元,我一听这也太高了,太不合理了。”经过争论,最后价格降到了4000元。

不过,4000元刘先生同样接受不了。“我的车就值几万元,我现在弄出来还要维修,如果交这么多钱,都不值当弄出来了。”

为此,刘先生咨询了济阳县物价局,也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

前几天,刘先生的朋友在交了1000多元后,事故车取了出来。“都办理完了,花了一千多元。”对于这个价格,刘先生表示可以接受。

济阳交警事故科

“可向物价部门反映”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济阳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给了记者事故科科长的电话。

济阳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介绍,他们停放事故车辆的停车场是经过招标的,是正规的社会停车场。对于这个停车场,交警部门主要是负责监督,如果收费出现任何问题的话,他们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对于此事,他表示可以让当事人直接跟他联系。

济阳县物价局

“如有异议会调查处理”

济价费字【2007】44号《关于交通肇事违法车辆滞留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车辆看管费按天计费。停放车辆不满12小时按半天计费,超过12小时不满24小时按全天计费,连续停放的累计收费,超过20天按20天计收,小型车收费的标准是每天10元。如果算来,小型车车辆看管费最高为200元。

济阳县物价局的陈先生称,2007年的44号文件现在是有效的,关于肇事车辆停车费依据这个文件为主。

“主要是看什么车,有没有货物等。”陈先生说,对于小型车,收费标准是一天10元,不过针对具体的案件,需要看案件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来选择依据的文件。

济阳县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刘先生说,他们已经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如果有异议,我们会根据车辆的发生地、车型等等进行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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