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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赵冉
近日,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目前,按照市政府部署,市环保部门会同市财政、市公安、市商务、市交通运输等部门正在抓紧拟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意见和具体操作流程,报经市政府审批后,将于近期公布实施。
省环保部门正在加紧研发“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目前该系统正在调试完善中。
济南市决定,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申领补贴的,以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凡符合提前淘汰要求的黄标车,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交售给有资质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即可按第一时段的标准(补贴额度为基准额度的110%)申领补贴。
《办法》还规定,全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分四个时段实施,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以第二时段补贴标准为基准,分别按照补贴标准的110%、100%、90%、80%的不同额度,给予差别化补贴。2015年年底之后淘汰的,将不再补贴。
另外,《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将于近日发布,12月1日正式实施。
环保部门还提醒车主:必须是在济南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黄标车方可在济南市申领补贴;必须经过环保检验且合格,领取了黄色环保标志且在有效期内的车辆方可申领补贴;按规定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不能领取补贴;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不能领取补贴;黄标车车主必须将车辆完整地交付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济南市有两家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即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电话:82602858)和济南泉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电话:88890167)。环保部门咨询电话66608640(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