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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4年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

2014-01-09 02:57: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记者 杨璐

生活日报1月8日讯 1月7日,省委发布2014年一号文件,出台《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山东连续发布的第11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8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印发了《意见》。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把粮食生产作为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确保一亿亩播种面积底限,持续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

《意见》指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家庭承包制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不变,鼓励农民以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经营权。做好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以产权入股形式与工商企业合作经营,允许以产权吸引工商企业投资,允许以产权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

发展农村金融市场

《意见》指出,要加强金融和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县、乡设立机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我省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叫响山东农产品品牌;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将农业作为财政科技投入优先领域,新增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制。

探索积分入户通道

《意见》要求,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全面落实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政策,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在济南、青岛中心城区探索建立“积分入户”等阶梯式落户通道。

据了解,“积分入户”是指外来务工人员根据房产、工作等情况得到相应的“落户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申请在城区落户。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等地都已施行该政策,从外地情况来看,有无固定房产、学历高低、从事的工种是否紧缺等,将是决定积分多少的关键因素。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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