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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兰祥之妻或与天桥计生委面谈

2014-11-06 14:43: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1月5日讯 荣兰祥承认超生后,事情似乎再无新进展。4日,天桥区计生委表示,荣兰祥的妻子或与天桥区计生委见面,其他信息则“不方便透露”。
  10月31日,荣兰祥户籍所在地天桥区计生委对荣兰祥超生一事作出回应:“计生工作人员与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荣兰祥见面调查中,荣兰祥本人已承认超生。目前,计生部门还在积极与其妻子联系,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11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天桥区计生委,一位副主任表示,他们并没有等待孔素英来电,而是于3日主动联系到了其本人,“她现在在北京,我们与她通过话了。”
  这位副主任表示,孔素英称近日会与天桥计生委再行联系,争取近日见面。而孔素英是否一定会来济南,这位副主任未作出肯定的答复。
  这位副主任还表示,目前,对于荣兰祥6名子女的出生日期等详细信息,还要进行进一步的核实。而对于其他的信息,这位副主任则称“不方便透露”。

  记者手记 到底有什么事是不方便说的
  □记者 于洋

  4日,记者在天桥区计生委想就超生事件进展的一些核心问题进行采访,但接受采访的一位副主任说得最多的却是“不好意思”、“不方便说”。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对方才说出少许信息。
  此前,记者就荣兰祥超生一事采访过天桥区计生委综合科的相关工作人员。但对方对此事默不作答,只称已经成立工作小组,但不方便对记者透露任何信息。这位工作人员还称,他们有“规定”,只能对指定的一家媒体发布信息,不能透露给其他媒体,他们没办法跟记者说太多。
  荣兰祥作为公众人物,最近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但在本质上,其本人仍是一位违背了相关规定、违规超生的普通公民。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指出,行政机关应当公正行使行政权力,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此来说,荣兰祥并无特殊之处,有关部门为何如此“藏掖”?
  《规定》还指出,行政机关应当将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过程和结果依法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那么,荣兰祥超生一事是个人隐私吗?
  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陈伟镝律师表示,荣兰祥的行为一是违反了国家的基本国策,属于不合法行为;二是作为公众人物、人大代表应当做出表率,接受社会监督。所以,其超生行为不能称为“个人隐私”。据此,计生部门应及时将行政过程依法公开,向社会公开最新进展。
  相关链接 荣兰祥个人微博已关闭评论
  □记者 于洋

  荣兰祥“全国人大代表荣兰祥”的微博粉丝有7万,最近一条微博动态为9月23日转发的一条心理方面的“心灵鸡汤”。但不知为何没有一条评论,记者试着点开评论时,却发现其微博早已被使用者设置了“禁止评论”。
  而在先前的一些微博中,还可以看到不少网友对荣兰祥“打架风波”、“超生风波”的一些评论,但基本是清一色对荣兰祥进行“抨击”的声音。
  “超生技术哪家强?中国山东找兰祥!”“这样的人大代表,能代表谁?”……虽然荣兰祥的个人微博已经关闭,但其他微博用户仍在不断发表、转发关于荣兰祥超生的微博,而网友对此事件的评论,还在不断更新。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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