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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两百但不记分
11月6日,济南公安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单双号限行细则。通报称,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期间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要求,自2014年11月7日至12日,每天7时至21时,在市区绕城高速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济南市交警部门将按照市政府的通告要求,按照《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15条的规定,依据《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0条,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不记分。
抓拍和路查相结合
限行处罚具体采用什么执法手段呢?是交警上街查处?还是像查黄标车一样电子警察自动抓拍?
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部门将通过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视频监控适时抓拍系统以及路面执勤民警现场查处等相结合的执法方式进行处罚。也就是说,如果驾驶人违反规定强行驾车出行,虽然没有交警拦车对其开出罚单,但是只要上路行驶,就会被密布在大街小巷的电子抓拍系统盯上;电子抓拍识别单双号车辆之后,自动将违法信息上传到交通违法记录系统,生成违法记录。
有市民会问,如果有急事必须用车,比如从家到单位,开车上路时既被电子抓拍系统抓拍,又被民警现场执法开出了罚单,那这一路会收到多条违法记录吗?对此,交警部门解释称,对于违反限行规定这一违法行为,一个自然日内只处罚一次。
同步整治涉牌违法
按照《通告》要求,对于公交、急救、燃气、电力、邮政等保障社会民生的特种、专用车辆,不在此次限行范围之内。对于其他公务车辆、社会车辆、外地来济车辆,交警部门会一视同仁。
交警建议市民,实施限行期间,提前调整出行计划,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用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与此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同步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使用科技手段,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悬挂、遮挡、故意污损、伪造机动车牌照等严重违法行为。一旦查处涉牌行为,驾驶人将面临一次性记12分的严厉处罚。
另外,路面执勤民警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悬挂临时号牌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查处违规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