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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明
生活日报1月9日讯 近几年,济南市的老年代步车、机动三轮车逐年递增,在给人们出行和运输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对此,本报也进行了多次报道。9日的济南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也有9位济南市政协委员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建议整治老年代步车。
程冬民:
应制定处罚规定
“许多老年代步车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有的在机动车道上来回穿梭,有的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有的不看信号灯甚至闯红灯,这些车没有车牌照,危害极大。”济南市政协委员程冬民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制定针对老年代步车和机动三轮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的处罚规定。
程冬民说,不仅要加大处罚力度,还要禁止销售非法改装的这几种车辆,采用准入制度销售合格产品。
另外,程冬民还建议,老年代步车应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购买交强险,采用机动车管理模式,发放号牌,上路车辆号牌要齐全,这三类车辆虽然属于机动车,但是应该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驾驶人员要取得基本驾驶资格。
对于程冬民的观点,济南市政协委员阮师漫非常赞同。她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管理老年代步车的相关法规,使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周宝华:
尽快出台技术标准
“这些车虽然挂着老年代步车的牌子,但是时速都能达到四五十公里,隐患特别大。”济南市政协委员周宝华认为,目前老年代步车没有相关的技术标准,因此导致了市场的混乱,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技术标准。
周宝华建议,相关部门可以采取打击非法“残摩”的方式治理老年代步车,并从源头上加强对其生产、销售和改装的控制。
另外,尽快出台有关老年代步车的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明确老年代步车的定义及生产标准、国家技术标准,严格使用范围。济南市政协委员刘军认为,老年代步车的交通隐患主要是速度过快,制定标准时一定要限制速度。
王光芝:
禁止老年代步车上路
济南市政协委员王光芝认为最有效的方法是禁止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通过禁止上路逐步引导生产厂家和消费者正确认识老年代步车的功能和管理要求,恢复老年代步车原有的功能,允许其在小区内部行驶,解决老年人活动不便的需要。同时,在群众中广泛开展教育活动,呼吁老年人提高安全意识,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子女不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对确需使用老年代步车的人员,按要求在限定的范围内行驶。
温风军:
纳入交通统一管理
“老年代步车的驾驶者不需要机动车驾照,有的年龄已经七八十岁,反应较慢,在混合车道行驶时,容易造成拥堵或交通事故。”济南市政协委员温风军认为,老年代步车是个特殊的群体,要针对其特殊性进行规范。
温风军建议,相关部门应该结合老龄事业规划,加大公交的数量和覆盖范围,或定时(如上下班高峰期)增开老年公交专号,方便老年人的出行,以减少老年人对代步车的需求;同时,将老年代步车作为一类交通工具纳入市区交通统一管理,对驾驶员提出一定的条件要求,如技术培训,交通知识培训、年龄限制、定期查体等(限制非老年人驾驶者和健康情况不适和驾驶者)。
对此,济南市政协委员刘繁昌和孙建军也比较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