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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卫生费还能讨价还价 姚家路卫生费收得有点儿乱

2013-09-19 16:58:00作者:来源:

□见习记者 施雪琼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历下区姚家路门头房卫生费收得莫名其妙:街坊四邻缴费标准能相差一倍,同一店面各月缴费标准也不一样,他们质疑相关部门,收费到底有无明确标准。对此,历下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工作人员称,收费有标准可依,但是确实存在讨价还价的空间。

同样的店面交费不同

9月18日,记者来到历下区姚家路,也就是原来的香港街,道路两侧都是门头房,以经营餐饮、五金、百货者居多。记者从姚家路东头一直走到西头,了解到两侧10多家店铺,发现“生活废弃物委托代运服务费”收得确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店主们出具的单据时间均为8月20日前后几天、4月8日前后几天这两个时段。记者发现,收费标准一栏同样为“6月-12月”,但是路北的一家烟酒店老板出具的收款单据上金额为“400元”,填制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而在同一天,一家打印店店主出具的收款单据上的金额却是“240元”。烟酒店附近的一家理发店,填制日期为“8月21日”,金额又成了“210元”。

在面积相差不过2平方米、位置相距不到10米的两个服装店,店主都出具了填制日期为4月8日的收款单据,收费标准一栏均为“2013年3月、4月、5月”,但是金额一个为150元、一个为120元。

一家占地面积仅6平米的烧饼店,老板称一月要交70块钱;而对面的馒头店一月则交40块钱。“我们都是做面食的,但是怎么不是一个标准呢?”

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同样一家服装店,3月、4月、5月是以每月40元的标准交费的,该老板后来从旁边店得知,对方是按照每月30元的标准交费的。8月23日,收费员又来收取这项费用时,服装店老板和对方理论,竟然最后又退了30元。

交半年费用可多送一月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该路段的“生活废弃物委托代运服务费”,原来由姚家街道办事处的人员来收的。今年3月份以来,由历下区城市管理局下属的环境卫生管护中心来收取。

“姚家街道办收费时,可以按月交费,城管接管后,改为按季度收取,现在又说半年交一次,可以送一个月的费用。”一位面馆老板告诉记者。他每月要交100块钱的卫生费,上个月一次交了半年的,最后便宜了100块钱。另一家也证实,他们最近一次性交了7个月共计350块钱的费用,最后收费员减免了50元。

部分店主告诉记者,“有的人硬气一点就能少交、不交,甚至拖欠,怕惹麻烦的人就乖乖交了。”这让他们怀疑收费的合理性和随意性。

对于生活废弃物委托代运服务费,各个商户均表示不知道有什么标准,他们猜测,可能产生垃圾多的饭店要多交一些,但一家药店老板向记者抱怨:“我们药店能产生什么垃圾呢,凭啥要比卖麻辣烫的交费还多。”在该老板出具的8月21日的收据上,收费标准是“8月-12月”四个月的,金额是“400元”。

部门回应 收费有依据 具体情况要核实

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记者联系到历下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收费科的负责人。

据该负责人称,他们今年才从姚家街道办事处那里接管这条街的卫生费收取工作,收费是有据可依的,标准就是济价费字[1997]第103号文件——《关于确定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收费标准的通知》,且每次收取时都会向商户说明情况,“他们很清楚”。

收费标准要综合考虑门头大小、门前责任区面积、营业员人数、经营项目等因素,所以“一个店一个情况”。

记者查阅该文件发现,生活废弃物委托代运服务费一栏只是写有每立方米15元,法规规定免收的除外。

“因为一次性收取半年的,可以节省我们的人力成本、油钱等,所以会适量给店主一些减免,但是减免多少并无依据。”该负责人称,因为收取费用会有一定难度,很多店主软磨硬泡不交,所以“实在赖皮的确实可以少交”。

而对于记者质疑的同一个店面收取标准为啥也不一样时,该负责人称:“需要向具体收费人员核实情况。”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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