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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体育特长生高考加10分投档

2013-12-13 07:49: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2014年4月21日到22日在山师大进行8个项目的统一测试

□记者 王富晓

生活日报12月12日讯 从2014年起,体育特长生应届毕业当年参加高考,可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12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专门下发通知,对体育特长生的认定发布细则。

为了规范加分政策,我省将在2014年4月21日到22日对体育特长生安排统一测试,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等材料于2014年4月20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

全国比赛前六名有资格

根据我省的规定,2014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有资格申报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的,需要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相应名次。

比如,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申请参加2014年4月21日-22日省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并且测试合格的考生。

八项目可申请体育特长

我省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项目包括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个项目。

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竞走、400米栏、跳高、跳远、撑杆跳高、铁饼等19个小项。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等9个小项。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已参加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测试。未参加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山东省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

申报要先进行资格审查

申报程序上,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申报材料。其中,《审查表》须经所在中学的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由中学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长核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再报至县招考办。

资格审查由市、县两级招考办指定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并在合格考生的《审查表》上签署意见、盖章。

经过审查认定为体育特长生的考生,于2014年6月上旬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确定为体育特长生的,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录取,可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

需要注意的是,体育特长生参加体育专业、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录取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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