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加关注收听设为首页收藏
当前位置:每日精选

哪种色彩最有泉城范儿

2013-12-23 13:19: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记者 王僖

22日,记者从2013年济南市城市色彩协会年会上获悉,济南市制定了《济南市建筑色彩应用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目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导则,济南市将对城市建筑色彩进行严格的“打黑除恶”,其中明确要求单体非教育建筑色调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指占建筑立面总面积30%以上)高彩度的原色和深灰色。

目前,《导则》正在济南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12月30日前,市民如有意见可登录www.jnup.gov.cn反馈,意见反馈联系电话:0531-66775996,意见反馈邮箱:jnscsscxh@163.com。

居住、办公、商业建筑 色彩各不同

该《导则》指出,省城的建筑色彩应遵循自然原则、人文原则、功能原则、视距原则、艳度原则。根据建筑不同的功能特征,《导则》将建筑分为居住类建筑、商业类建筑、办公类建筑、工业类建筑和其他建筑五大类进行分别管控。

其中,居住类建筑覆盖面积大,使用频率较高,应该符合人们对居住环境的审美需求,形成温馨、宜居的色彩景观。

商业类建筑应符合建筑自身的功能需要,采用活跃的或对比的配色方式,来烘托繁华、热闹的商业景象。

办公类建筑色彩要求庄重,烘托理智、冷静、高效率的工作气氛。工业类建筑应体现高科技的现代工业气息。

此外,建筑应与周边环境及相邻建筑的色彩相协调,起到统一协调区域色彩连续性的作用;同时,根据建筑自身的功能需求和人们的心理需求进行色彩设计。

沿街建筑墙面色彩不能太突兀

《导则》还对沿街建筑的色彩控制进行了严格规范。一方面,沿街建筑在色彩上不能太突兀,和街区内建筑色彩风格要统一。

另一方面,《导则》还提出要严格控制街区内建筑的艳度,街区内建筑主色艳度应区别于沿街建筑主色艳度,可以在远景形成层次感,避免视墙效应。

对于大面积功能相同的群体建筑,禁止使用单一的色彩方案进行整体涂装。而对于单体建筑沿街立面底部色彩,根据《导则》也应进行严格控制。

单体非教育建筑不得大面积涂原色

今后济南市将对色彩进行严格的“打黑除恶”,避免恶俗、过深、单调趋同的色彩。

单体非教育建筑色调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指占建筑立面总面积的30%以上)高彩度的原色和深灰色,如红、黑、棕、紫、绿、蓝、橙、黄等,更不允许高彩度搭配的外观色彩,城市特殊需要警戒和标识的构筑物除外。此外,对于近年来城市发展偏爱的玻璃幕墙,《导则》提倡采用视觉通透感良好的玻璃进行装饰,对其色彩控制要求以青玻(除临水区域外的其他区域)或浅蓝玻璃(临水区域)为主,不宜用深色或色彩艳丽的玻璃,同时玻璃表面禁止贴反光膜。

对于反射能力强(近似镜面效果)的玻璃或玻璃幕墙,依据国家标准规定,玻璃反射率须严格控制在30%以下;具有现代风格建筑物幕墙玻璃面积严格控制在70%以下。

责任编辑:田连锋

本文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