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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市民郭先生在北京就诊,想回济南报销,但是却被告知,没在济南开转院单,不能办理。医保办一工作人员表示,可以为其办理报销,但要收取中介费。郭先生连着三次付其中介费,但除了收到第一笔报销费用,其他报销费却没了着落,后来该工作人员竟离奇“失踪”。医保办称该工作人员是临时工,此事属于两人之间的交易,医保办不应承担责任。
没开转院单报销犯难 有人称给钱就能报
去年6月份,身体一向不错的市民郭先生突然发烧不退。去医院检查后,才发现患上了罕见的嗜血细胞综合征。8月份他在北京友谊医院就诊,得知自己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才可能痊愈,而造血干细胞移植要花费三四十万。
在北京就诊期间,郭先生花费了十多万元。这对来自农村的他绝对是一笔不小的负担。郭先生想到自己享受医保,这笔钱可以报销一部分。但是向济南市医保办咨询时,医保办一位胡姓工作人员告诉郭先生,他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能报销的。
“我按医保办网站上的电话咨询,这位胡姓工作人员告诉我,由于济南的医院没开具转院单,因此按规定我不能报销。”郭先生告诉记者。
“后来我又咨询过两次,姓胡的工作人员改口说他可帮助办理报销,但是必须收取一定的中介费。”郭先生无奈只好同意了该工作人员的要求。
三次付了9000元中介费 经办人突然“失踪”
去年9月,郭先生先付给那个胡姓工作人员6000元中介费,是在医保办外面付的现金。
事情进展比较顺利。去年9月份,郭先生收到第一笔报销款6.7万元,这让他舒了一口气,又按照约定,在去年11月和12月,通过银行转账付给胡先生两笔中介费,各为2000元和1000元。但是没想到,在这之后,郭先生却迟迟没收到报销费用。
“这期间,我给姓胡的工作人员打过几次电话,还见过两次面,他总说现在审核比较严格,要我等一等,应该很快就能到账,但是左等右等老是等不来。年前再给他打电话就打不通了,我问医保办,工作人员说他早就辞职了。”郭先生这下慌了神,第二次到第四次的医疗单据都在这位胡姓工作人员手中,要是没有这些单据,不能报销不说,对以后就诊也很麻烦。
医保办称系临时工个人行为
20日上午,记者跟随郭先生来到位于六里山路的济南市医保办了解情况。
“这位姓胡的工作人员是医保办临时聘用人员,已经在去年9月份辞职了,我们现在也找不到他。”济南市医保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表示。
据郭先生介绍,他分四次将自己的报销单据邮寄给那位胡姓工作人员,地址一直是医保办215室的地址。在了解到郭先生的情况后,保险处工作人员表示要查询一下郭先生的报销记录。
“我们这里只有一次报销记录,确实发生在去年9月份,报销数额和郭先生提供的数字一样,但是之后便没有了。”保险处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没有济南医院的转院单是不能报销的,郭先生第一次报销,是按照“突发急症”进行的报销,还是符合医保办规定的。
“这件事纯粹属于个人行为,和医保办没什么关系。”保险处工作人员表示。
但是既然胡姓工作人员已经辞职,为什么寄到医保办的快递还是被签收了呢?郭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而医保办工作人员表示,从未见过郭先生的快递,是不是被人冒领,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查询。
“我通过快递公司查询过,去年11月份的快递单上显示,签收人写了一个‘胡’字。”郭先生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