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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交税资料精简为5项

2014-04-30 14:29:00作者:来源:

 发布单位: 市地税局

□记者 崔荣杰

通讯员 高洪生

生活日报4月29日讯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交税是一个重要环节,今天,济南市地税局发布“4省”服务举措,即省心、省时、省事、省力。其中规定,从29日开始,简化二手房买卖交税流程,申报材料和填写表格均大幅优化。

济南市地税局住房交易办税服务厅主任季宏介绍说,为提速二手房交易办理、减轻纳税人负担,对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实行正列举、清单式管理,把原来需要提供的9项资料精简为5项,从4月29日起,市民再办理类似业务,将不用重复提供网签合同、房产证、买卖双方身份证件等4项资料。

按照简化后的流程,现在办理房产买卖,交税需要提供的资料为5项,包括:转让方(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承让方(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部内页);《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原件一份;纳税人本人不能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而在简化前,前四项资料均需提供两份。

除减少资料的提交外,简化流程还体现在减少纳税报表的填报。此前,买卖房产交税纳税人需要填报三种表格,需要填写的内容为96项。

从29日起,三个申报表格合并为《个人住房交易纳税申报表》一种,填写内容由96项整合为49项,缩减近一半内容,进一步节省了办税时间。

“以前纳税人至少要提供14张办税资料,现在每笔业务至少可以减少纸质申报资料6张,降低复印成本3元。按照去年全市二手房交易量37717笔测算,每年至少90000人因此受益,节约纸张300000张,为纳税人节省150000元。”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为让市民办税更“省事”,济南市从3月份开始推行网络发票,纳税人采用网络发票成本低、可防伪,而且查验便捷。

另据济南地税局工作人员透露,今后济南二手房交易将实现网上预约。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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