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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不让行人 记3分罚50元

2014-05-06 14:03:00作者:来源:

 □记者 吴永功

实习生 卢丹

生活日报5月5日讯 近日,央视焦点访谈聚焦机动车不让斑马线的话题。而在省城的街道和路口上,因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几乎每天都有发生。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期交警部门将严格执法,整治机动车不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违法者将面临记3分罚50元的处罚。

曾发倡议“礼让斑马线”

5月1日是《交通安全法》实施10周年的日子。当天,央视焦点访谈专门做了一期与交通安全有关的报道。记者通过蹲点调查北京、太原两个城市的路面交通状况发现,绝大多数机动车在路口右转弯时,不会避让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在北京的一个路口,100辆右转弯的机动车中,只有8辆车主动避让通过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太原的路口更让人失望,100辆车里只有2辆车避让行人。

2009年,省城交警部门曾经在全市范围内发起过机动车避让行人的“礼让斑马线”倡议活动。几乎所有的警务车、公务车、公交车都加入到活动中来,大量的私家车也积极倡议。“济南的情况要比北京好一些。”天桥交警大队大队长杜献忠说,不过这个倡议已经有5年,目前的街面礼让情况如何,交警选择两个路口做了实验。

半数车辆路口不让行人

5日上午,记者跟随交警在交通秩序相对差一些的长途汽车站路口和济南交通秩序最好的天桥南路口,进行蹲点观察。根据两处路口测试的结果,大约半数车辆右转弯时会主动避让行人。

长途汽车站附近的济泺路与北园大街路口,由于人流量、车流量大,是交通秩序相对较差的路口。上午10点多,交警示意交通协管员暂时撤离岗位,以此观察机动车驾驶人的反应。在该路口通过的100辆右转弯车辆中,有53辆车主动避让过斑马线的行人。不过,也有近半数车辆,眼见行人零星过斑马线,便趁机加速通过,偶尔有行人走得稍慢点,驾驶人便会鸣笛催促。在天桥南路口,交警也做了同样的实验,将交通协管员暂时撤下。在无人疏导的这个路口,统计的100辆右转弯车辆中,有45辆车没有避让行人。

天桥南路口协管员老李告诉记者,平常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如果有机动车右转弯,协管员会挥舞旗帜示意停车。而如果没有协管员指挥,半数左右的车辆会穿行在人群中,加速驶过。

不避让行人近期将整治

据交警统计,从2014年1月至4月,天桥区共发生一般程序事故157起,其中发生在路口并且因车辆不礼让行人引发的事故有33起,占到事故总数的21%,事故导致4名行人身亡。也就是说,每5起一般程序事故中,就有1起因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引发。

据了解,由于之前取证存在困难,交警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很少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做出处罚。不过,随着电子监控设备的增多和技术更新,固定证据不再是制约条件。而且,保障慢行权也成了交通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近期济南交警部门将从严整治路口交通秩序,对于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将处以记3分罚50元的处罚。

相关案例 加速通过斑马线 撞上行人致人亡

今年2月27日晚,谭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沿着清河北路由东向西行驶。在行驶到天和园小区门前82路公交站牌处时,市民徐先生正好经过斑马线由南向北过马路。

当时,谭某犹豫了一下,决定加速抢行,赶在行人通过马路前,急速通过斑马线。于是,悲剧在一瞬间发生。轻型小货车撞上了徐先生,致使他当即倒地受伤,由于伤势过重,第二天徐先生便不幸离世。

因机动车不让行人的事故,几乎每天都在省城发生。1月15日,同样是在天桥区,在一个十字路口处,悲剧同样因为机动车不让行人而发生。

当日早上6点多,驾驶员高某驾驶客运大巴,沿生产路由北向南行驶。在行驶到明湖北路路口打算右转弯时,行人张先生恰好步行到路口,准备由东向西过马路。大巴车司机高某同样没有避让行人,张先生被撞身亡。

交警表示,这两起死亡事故都是因机动车在路口没有礼让行人引发的。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两名司机要对事故负全责。

相关法规

依据《交通安全法》第90条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违法该条规定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记者 吴永功)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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