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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四个阶段各有侧重

2014-07-04 14:29:00作者:来源:

   今年,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采取“先考试后报志愿”办法,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选择和填报志愿。志愿填报依据录取进程分为4个时段,每个考生均有4次志愿选择的机会,但仅在全市第一次志愿填报时享有指标生资格。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8月2日。
第一次志愿填报: 所有高中先录取指标生
  第一次志愿的填报时间是7月8日至9日(8:30至22:00),录取时间是7月10日至12日。对市区的孩子来说,该志愿填报录取时段可简单理解为: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和职业学校录取。
  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及各学校指标生分配数额,填报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考生还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一所职业中专或一所技工学校志愿。填报“3+4”本科、师范专科兼报高职、普通中专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一所“3+4”本科学校;一所“2+3”高等师范教育学校;一所五年制高职学校或三二连读高职学校或普通中专学校志愿。填报“3+4”本科、师范专科兼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或技工学校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一所“3+4”本科学校;一所“2+3”高等师范教育学校;一所普通高中或职业中专或技工学校志愿。
  各学校完成录取任务后,向社会公布招生数量、录取分数线。对于未完成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剩余指标生计划纳入统招计划,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并继续征集志愿。
第二次志愿填报: 推荐生试点学校统招计划和择校计划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是7月15日至7月16日(8:30至22:00),录取时间是7月17日至7月19日。在该志愿填报录取时段,8所推荐生试点学校及面向市区招生的章丘四中、济北中学将“披挂上阵”,这也是那些没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进入优势高中的重要机会。
  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根据本人成绩及本次志愿范围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招计划和择校计划),填报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愿。录取工作按照先录统招生,再录择校生顺序进行。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及职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计划余额填报一所职业中专学校或一所技工学校志愿。
  通常情况下,省实验中学等8所推荐生学校在本时段将结束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接受考生下一次志愿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并继续征集志愿。
第三次志愿填报: 七中、九中等非试点学校录取
  第三次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是7月22日至7月23日(8:30至22:00),录取时间是7月24日至7月26日。在8所推荐生试点学校录取结束后,七中、九中等非推荐生试点学校开始录取招生。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推荐生试点学校,市直属非推荐生试点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普通高中学校,高新区实验中学、历城五中、历城洪家楼高级中学、济南稼轩学校、世纪英华实验学校,职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开始招生。
  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填报一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愿。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及职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计划余额填报一所职业中专学校或一所技工学校志愿。
第四次志愿填报: 未完成计划的学校继续招生
  第四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0日(8:30至22:00),录取时间是7月31日至8月2日。对考生而言,这是最后一次进入高中学校的机会。
  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计划余额,顺次填报一个普通高中志愿、一个职业中专学校(或技工学校)志愿。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愿。同意在所报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由中招办调剂投档录取的,须表明服从调剂的意愿。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及职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计划余额填报一所职业中专学校或一所技工学校志愿。由于是最后一次机会,建议考生在报考时注意选择同意交费择校,同意调剂投档,以保证上学机会。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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