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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邱建国
一样的狂犬疫苗,在不同的地方注射,价格竟然差了将近一倍—— — 带孩子打针的济南市民裘先生对此很是不解,而更让人意外的是,还是这种狂犬疫苗,地处济南的6家接种机构,竟然报出了6种不同的价格。(相关报道见今日A3版)
“厂家不同,进价不同,所以售价不同”,相关接种机构的解释看似合理,事实却根本站不住脚,因为他们使用的疫苗来自同一厂家,而且该厂家只生产一种狂犬疫苗,供货价格也是统一的。
那么,同样的疫苗售价不同,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厂家销售代表的说法和物价部门的解释,道出了狂犬疫苗“商品化”的真相:狂犬疫苗属于二类疫苗,由各地疾控中心、医院等机构向生产企业购买,并对自愿注射者收取费用,基本都是由各级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狂犬疫苗“商品化”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医疗机构“自主进货、自主定价”的模式,不仅可能损害注射者的“腰包”,而且暗藏安全隐患。
首先,狂犬疫苗对注射者而言是一种必需品,注射机构则处于相对垄断的地位,有了自主定价权,注射机构就有了利用自身垄断地位牟取暴利的空间;这一点,同样的疫苗价格差了将近一倍就是明证。其次,倘若两眼只盯着利润,注射机构不但可以利用自主定价权抬高售价,而且可以利用自主进货权压低进价,而只图便宜,势必为假冒伪劣疫苗进入临床提供可能性;这一点,前段时间曝光的假狂犬疫苗事件就是明证。
再次,目前为止,及时接种疫苗是预防狂犬病发病的唯一有效措施,这决定了狂犬疫苗的特殊性,如果因为“自主进货”而让问题疫苗进入临床,后果可想而知;这一点,恐怕也是假狂犬疫苗事件出现后让很多人忧心忡忡的原因所在。
最后,接种机构自主进货,势必加大监管难度,甚至导致“失控”;这一点,恐怕也是1万支假狂犬疫苗被曝光流入了山东,其具体去向却至今未厘清的原因之一。
针对狂犬疫苗自主定价的问题,有的省份已经采取了控制流通环节加价率的办法,我省物价部门也已于前年开始了相关调研,只不过,相关规定何时出台“目前仍然说不准”。
我们期待相关规定尽快出台,但对于狂犬疫苗,仅仅控制其“流通差率”还不够,加强对进货渠道的管理,不让其去向因为“商品化”而失控,同样是相关部门必须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