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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陈庄大街发生爆炸 住户受损谁来赔

2013-11-04 08:26: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记者 郑希平

生活日报11月3日讯 11月1日凌晨,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陈庄大街27号楼2单元302发生天然气爆炸。该单元五处阳台被炸飞,整栋楼不少地方出现裂缝(详见本报11月2日5版)。11月3日,记者再次探访被爆炸波及的住户,发现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还未恢复。

爆炸事件使得27号楼的45户住户受到波及,其中2单元的15户影响最大。这两天,受波及的居民忙于统计损失,却又不知道该由谁赔偿。

担心:楼体是否已成危楼

爆炸发生后,居民们最担心的就是楼体是否还安全,尤其是损失最严重的2单元的业主。“这么大的爆炸威力,我们楼的结构会受影响吗?”二单元一位住户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担心,五个阳台被炸飞,全部玻璃被震碎,有的墙壁还出现了裂缝,这样的房子还能住吗?

“说不担心是骗人的,可不住在这里也没别的地方可去。”陈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居委会有临时的床位,但是放心不下自己家里的东西,只能提心吊胆住在这里。

针对楼房安全问题,二七新村街道陈庄社区居委会主任尹小爽告诉记者,居委会将积极联系房管部门,对楼房质量进行鉴定;也将积极协调,争取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对受损的公共区域进行维修。

求偿:事故到底该谁担责

“类似这样的意外或者人为事故,到底应该由谁负责呢?”居民们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据陈庄社区的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后他们积极展开救助,一方面稳定居民的情绪,另一方面尽快让大家的生活走上正轨。“如果是自然灾害,例如地震或者洪水,政府有专门的资金进行救援扶持。这个爆炸应该是人为的,责任界定没出来,不好说应该由谁担责。”

尹小爽告诉记者,事发后她走访并询问了十几位受爆炸影响的居民,初步了解,他们的房屋等都没有入财险等相关保险。没有保险,找保险公司赔偿的途径走不通了。

疑问:房东是否有连带责任

租客身受重伤,基本无偿还能力,那房东是否会成为连带责任人呢?

据邻居们透露,10月31日晚上9点,房主曾经来到出事的房子敲门,准备向房客小李索要房租。但是无论怎么敲,房内一直无人应答。

“才租出去几天就出了这个事,房主也是受害者。”邻居们告诉记者,虽然自己的房子都受了损,但对于房主他们没有过多抱怨。据街坊们说,房主住在这个小区很多年了,为人很善良、老实。

透过已经变形的防盗门,记者看到302完全成为了毛坯房。房子的整体结构是否也因此受到了影响,现在还不得而知。“二楼的房顶都出现了裂缝,302的地面也应该进行一下安全检查。”邻居们建议。

尹主任告诉记者,事发后302的房主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并且一直配合派出所的调查询问工作。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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