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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 查得严更应管得住

2014-06-04 15:02:00作者:来源:生活日报

 □评论员 裘世平

近日,我省聊城、菏泽、威海三市通报38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与违规使用公车有关的案件最为集中,占到了近一半的比例;各地对公车私用问题的查处力度之大,由此可见一斑。(相关报道见今日A4版)

公车私用的实质是公权私用,严查公车私用并实名曝光,不仅可以让当事人得到应有的惩戒,而且可以对其他人起到震慑作用,其积极作用显而易见。这样的做法,理应得到公众的支持和掌声。

不过,除了叫好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典型案例的集中曝光,一方面表明公车私用已成“过街老鼠”,另一方面也表明“老鼠”有点多。

从曝光的案例来看,因为公车私用而被处分的人员,既有院长、主任和所长,也有副队长、副院长和副校长,还有干部、工作人员和驾驶员,一定程度上似乎也能说明公车违规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正因为如此,对公车私用就不能满足于事后查处,还应该致力于事前预防,或者说,光是“查得严”还不够,还应该“管得住”,不仅要对“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露头就打,而且要让老鼠不敢上街。

实际上,公车私用非今日才有,也非一地独有,据统计,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央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公车私用一直是“大头”。前车之鉴没有让后来者止步,除了处分的力度可能还不够之外,很重要的原因是一些人脑子中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觉得当官就应该“坐轿子”,公车就是自己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既然思维惯性和行为惯性短期内无法改变,既然严厉处分和实名曝光无法从根本上扭转不良习气,就应该真正把公车管起来,让公车只能用于办公事,让那些习惯“坐轿子”的人即使想公车私用也没机会。

在技术层面上,如今要掌握一辆车的运行轨迹并非难事,各地也进行过一些有益的尝试,比如实时定位、假日封存等等。这些措施有一定的作用,却依然不是治本之策,因为,在越位的权力面前,再先进的技术也会失去用武之地。

所以,要避免公车私用,短期内必须“严查”和“严管”两手抓,建立起“不敢”和“不能”两道防火墙,长期内则还是要寄望于公车改革。有资格坐公车的人少了,少量公车又处于严格监管之下,公车私用自然也就少了。

责任编辑:田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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